記者於洋
  10月25號晚上,一名女顧客帶著1歲的小孩去逛超市,乘扶梯時,超市員工出於安全考慮,幫顧客抱小孩,沒想到被小孩在手臂上咬了一口。雙方圍繞“該不該打狂犬疫苗”發生分歧,最後超市一方報了警。
  乘扶梯時幫顧客抱1歲多小孩
  25號晚上8點過,沙區110快速處警隊接到報警,沙區某超市員工稱,她被一名顧客的小孩咬傷了,對方先答應負責醫葯費,後來不接電話了。
  正在附近巡邏的110民警趕到了超市。報警人是超市的女員工小珍(化名),20多歲。小珍伸出左手手腕,上面有微紅的牙印,“被一個顧客的小孩咬了一口,還有印子。”
  小珍說,當天晚上7點過,一名女顧客從一樓到二樓準備乘扶梯時,她正好在扶梯旁邊值守。那名女顧客帶著一個1歲多的小男孩,準備將小男孩放在購物籃內,然後放在扶梯上。小珍便說,這種方式不安全,應該大人將小孩抱起乘坐電梯。不過,女顧客說,她不舒服,抱不動。於是,小珍便幫女顧客將小男孩抱上二樓。可是,在這個過程中,小男孩咬了小珍的左手手腕處一口。
  只願支付檢查費,不同意打狂犬疫苗
  事發後,超市和女顧客進行了協商。女顧客答應小珍去醫院檢查一下,可以出檢查費用,留下姓名和電話後就離開了。
  小珍說,她隨後到附近一家醫院進行了檢查。在做破傷風皮試時,結果顯示呈陽性,打破傷風針不起作用。小珍支付了幾十塊錢檢查費用後,準備打狂犬疫苗,由於要花300多元,她便給那名顧客打電話。但對方只願意支付檢查費用,不同意打狂犬疫苗。小珍再給對方打電話,一直無人接聽。她便報警求助。
  民警隨後撥打了女顧客留下的電話,但也無人接聽。小珍隨後還是趕到沙區疾控中心,打了狂犬疫苗,花了300多元。
  由於聯繫不上顧客,110民警隨後將小珍和超市主管一起,送到了天星橋派出所進一步協調。
  顧客認為小題大做,協調無果
  當天晚上,派出所民警帶著小珍找到了當事女顧客,準備調解,但是沒有進展。
  民警說,女顧客認為超市員工小題大做,一歲多的小孩咬人很正常,小孩身體健康,根本沒有必要去打狂犬疫苗。由於雙方在關鍵問題上根本沒有協商的前提,民警告訴他們,如果對方不願意協調,主張權利一方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  (原標題:被1歲小孩咬一口 她花300元打狂犬疫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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